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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更稳了!平均费率约4.6%!信托业稳定基金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缴纳标准出炉!

时间 :2022-06-30 来源: Views:460

近日,监管部门向信托公司下发了《关于信托公司做好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信托业稳定基金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透露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和信托业稳定基金常规缴纳标准——以各家信托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一年一缴,平均费率约为4.6%,其中3.7%用于缴纳信托业稳定基金,0.9%用于缴纳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行业实现经营收入1207.98亿元,同比略降1.63%。


若按照平均费率4.6%粗略计算,68家信托公司一年缴纳的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和信托业稳定基金合计约为55.5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信托业稳定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银保监会将根据各公司上年度监管评级复评结果确定其当年的风险差别费率。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

此前出版的2022年第10期《求是》刊登由银保监会党委撰写的《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一文。


文中首次披露了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设立进展: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首批646亿元资金已经筹集到位。


202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强调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稳市场、稳预期方面意义重大。国务院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分工意见要求:人民银行牵头,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


而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目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丰富风险处置资金来源并以制度方式及时应对风险,重点针对系统重要性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降低对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依赖,防止长此以往积累道德风险。


二是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未雨绸缪,做好化解风险的资源储备,兼顾化解和处置房企、地方债务等风险。


三是目前我国设立的保险、存款、信托等保障基金,主要保护投资者和储户,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国际上,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是各国处置金融风险的普遍做法,有利于健全中国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国内金融行业各项保障基金


1、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是指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行业风险救助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汇算清缴前)1829.98亿元,其中财产保险保障基金1130.89亿元,占61.80%;人身保险保障基金699.09亿元,占38.20%。


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


资金来源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达到规定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中国境内注册证券公司营收的0.5——5%、发行证券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证券公司破产清收受偿收入及其他收入组成该基金。基金资金的运作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中央银行债券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3、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是在期货公司严重违法违规或者风险控制不力等导致保证金出现缺口,可能严重危及社会稳定和期货市场安全时,补偿投资者保证金损失的专项基金。保障基金遵循“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从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提取启动资金,在运行过程中,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中提取,保障基金总额达到8亿元或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遭受重大突发市场风险或者不可抗力可暂停缴纳。


4、信托保障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是指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由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保基金公司)作为信保基金管理人。


5、存款保险基金。 存款保险基金是指由国家、银行业界的出资、存款保险在经营过程中的保费及投资收益积累构成的,在投保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人用以承担保险责任的专门资金。存款保险基金是存款保险人履行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重要物质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4024家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了投保手续,2020年末归集保费423.88亿元。为了推进金融风险化解,使用存保基金676亿元开展风险处置,为1024亿元金融稳定再贷款提供担保,使用165.6亿元购买不良资产,使用88.9亿元认购徽商银行股份,100亿元用作存保公司资本金,其中66亿元用于出资设立蒙商银行。截至2020年末,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余额620.4亿元。


6、资管新规风险准备金池。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正式发布。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资管新规的落地,意味着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公募基金、证券基金期货私募资管计划、保险资管产品等在内的一系列资产管理产品也需要建立风险准备金池,专门用于保护相应的产品投资者。